就在9天前,云南完成了今年第一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移植。玉溪男子杨施杰的心脏、肾脏、肝脏、角膜,先后在6个患者身上复活。
令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梁云生感动的是,截至去年底,我省器官捐献已有44例,捐赠者们多来自农村或边远地区,有的家庭甚至很贫困。“他们做出了大爱的义举,社会也有责任和义务帮他们减轻负担。”
目前省红十字会已启动捐献者陵园建设,同时建立捐献者家庭帮扶机制。
而云南登记在册的器官捐献志愿者,已有两百多名。“您愿意在死后捐献器官吗?”面对这个直白的问题,越来越多人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镜头
妻子的选择
2014年12月22日,对杨施杰家来说是黑暗的一天。
当晚21时许,家住玉溪新平县戛洒镇的杨施杰骑摩托车外出,没想到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机动车。家人连夜将杨施杰送到新平县医院,多位专家初步诊断,杨施杰基本可确定为脑死亡。
这一年,杨施杰39岁。他的身后是怀孕的妻子、羸弱的弟弟和一个破碎的家。
3天后,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杨女士及家人同意将他的遗体捐献。6台移植手术陆续开始,最后一台在今年1月7日结束。杨施杰的眼角膜、心脏、肝脏和肾脏,共使4名患者获救,另有2名患者重见光明。
站在手术室外,杨女士悲痛欲绝。结婚两年,她刚怀孕5个月。去年年初,杨施杰开了一个太阳能安装店,贫寒的家庭条件逐渐好转,幸福的生活似乎即将开始,却戛然而止。
如今杨施杰已葬在他最熟悉的村里。顶梁柱意外崩塌,杨女士只能学着坚强。当外界铺天盖地传播着杨施杰家人的善举的时候,杨女士独自坐在家里,黯然神伤。怀着5个月身孕的她,已开始学习安装维修太阳能。她希望接替起丈夫的责任,将孩子抚养成人。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表示,愿意负担杨女士分娩的全部费用。
“他是个好人,帮助了那么多人,我相信他下辈子一定能得到幸福。”杨女士默默地说。
儿子的遗愿
今年1月6日,同样来自玉溪新平县的杨波,倒在了30岁的人生节点。
一直身体不错的杨波,不知为何夜里头疼得厉害。在送往当地医院后,医生确定杨波因脑血管破裂而导致脑死亡。
噩耗击垮了杨波的父母,他们一直无法忘记在救护车上的场景。“当时他还有一点点意识,就说如果他死了,希望把器官捐献出去……他从小就喜欢帮助别人,很善良。”杨波的表姐回忆。
对于习惯采用土葬的彝家农民来说,杨波最后的心愿让父母一时难以理解。医务人员细致地介绍完“器官捐献”后,两位年迈的老人沉默了。最终他们决定,让儿子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延续。
杨波的家境贫寒。两个姐姐均已出嫁,患有重病的父母,为了生活还得常常外出打零工。杨波曾是父母最大的希望,这个学计算机出身的小伙子刚学完驾照,曾打算从事电子监控的职业。
1月6日,杨波被送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次日进行了捐献手术。
“以前有人说云南的器官捐献比例上不去,是因为少数民族多,大家的思想比较传统。杨波一家的大爱之举,足以说明不是我们少数民族的意识跟不上,而是捐献器官的相关政策还不完善。”医院OPO负责人深受感动,他表示,院方会承担杨波的丧葬费用。
“让人意外”的捐献者们
截至去年年底,云南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44例,其中去年1月至11月为19例。
据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统计,这些器官捐献者,大多来自农村、边远山区。
“很让人意外。”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梁云生说,捐献者和潜在捐献者们的家庭情况相对来说都不富裕,有的甚至比较贫困。这与发达国家“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器官捐献比例意愿越高”的状况正好相反。
“符合器官捐献条件的,一般是外伤,特别是脑外伤。基本上都是高空坠落或者是车祸,导致脑死亡。”梁云生说,这些原本是健康的人群,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收入偏低,“换句话说,就是边远地区的人偏多。”
还有一些人是在家乡遭遇意外,由于当地医疗条件有限,被转至州市或昆明抢救。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当有病人达到“脑死亡”标准,无法抢救,家属放弃治疗后,医院还会告诉家属另一个选择——器官捐献。
“至少身体的某一部分,在别人的身上活着。”偶尔医生也会说类似的话。
“当患者的伤病情达到一定程度时,医务人员会主动跟家属沟通,提供渠道,最终由患者或家属做决定。”梁云生也是器官捐献协调员之一,他参与了多起捐献事宜,常常深受感动。
这些来自云南偏远山区的农村人,如杨施杰及杨波的家人一般,保留着纯真和质朴之心。“他们可能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当知道亲人的生命已无可挽救,而器官却能救别人时,他们都义无反顾地同意捐献。”
作为人之常情,也经常有家属无法接受这个“另一种选择”。除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之外,对于来自偏远地区的人来说,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摆在眼前:遗体要运送、火化、下葬,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一家人相约成为志愿者
2014年,24岁的丁文雅接受了母亲的半肝移植后,生命得以延续。
她告诉记者:“我的肝不好,一直吃药,肾也不好。或许我只能捐眼角膜了,不知道近视有没有影响……反正能用的我都愿意捐。”
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只需填写一份资料。这个简单的书面承诺意味着,在你去世后,你的器官会通过手术移植给多个人。
前年7月,云南省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截至去年11月,通过网络登记和现场报名,共有236人成为捐献志愿者。
这些志愿者中,大部分在50或60岁以上。“其实目前报名渠道很畅通,全省红十字会都有报名点,网站和办公室电话也常在媒体上宣传,但报名的人确实没有预想的那么多。”
昆明人沈女士就是这236人中的一个。2013年9月22日,快50岁的她带着父母及丈夫,一起签署了志愿书,承诺捐献了包括心、肝、脾、胃、肾、遗体在内的全部器官。
7年前,沈女士就成为了云南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如今是志愿者服务队的队长。虽然尚未有患者与她配型成功,但每当有志愿者捐献“骨髓”时,沈女士总会为他们加油。
当沈女士来到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时,该办公室成立仅一个多月。第一位捐赠志愿者是在2013年8月7日登记的——74岁的张梓祥。从极力反对到最终同意,张老的家人也经历了艰难的挣扎。
与张梓祥不同,沈女士全家人平时都会讨论器官捐献,“很多国人对器官捐献存在误解,其实捐献器官和献血一样,都是很普通的事。”
沈女士的母亲姓吴,已年过七旬,是个思想较开明的老太太。她不愿接受传统的土葬,希望自己的遗体能够有别的用途。“我和老伴始终认为,死去的人不应当再和活着的人争土地。”她还希望,死后将遗体捐给医学院,用于医学生们掌握解剖。
捐献过程存在诸多变数
沈女士全家的选择,让工作人员非常感动,一年半过去了,梁云生仍然记忆深刻。
然而器官捐献的过程,往往存在诸多变数。
在我国,器官捐献除本人同意外,还需三类家属同意(如果有的话),包括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如今我省很多登记在册的捐献者,大多是本人意愿,不少人甚至没有告知家属。
2010年,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曾在国内率先开始“无心跳死亡器官捐献意愿”的民意调查。一年下来,1600多位市民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50%以上的人愿意捐献器官,但他们大多不愿让亲友知晓。
虽然不少人提前填写好了捐献志愿,但目前全国大多数的器官捐献,都是来自最后关头亲属“饱含着泪水与痛苦的决定”。失去亲人之痛,没有经历过的人难以想象,不管最后决定是捐还是不捐,都应得到尊重。
除此之外,一些志愿者的身体条件达不到器官捐献的标准。“能不能捐献,需要专家做出评估。一些志愿者由于自身疾病的问题,不适合捐献。还有一些捐献者随着年纪增长,器官衰退严重,也不能捐献了。”
如今,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便是核实志愿者的捐献意愿,如有改变,将指导他们上网删除申请。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在云南地区,尚未有更改意愿的志愿者。
虽然有几百人申请登记,但是否最终能实现器官捐献,还有多种制约因素。梁云生认为,通过登记成为志愿者来实现捐献难度很大。“但我们鼓励所有有捐献意愿的市民来申请登记,希望在社会上形成为他利他的奉献氛围。”
如何理解“脑死亡”与“救助”
“任何一个有意捐献器官者,如果在捐献前提出补偿或报酬的诉求,我们会立即终止捐献。我们严格遵循第一原则,就是无偿和自愿原则。”
梁云生强调,捐献和救助之间没有等号关系。但另一方面,社会对捐献者的大爱应给予充分肯定,对他们的家庭和困境应给予人道帮助。
据了解,我省红十字会已经启动捐献者陵园的建设,将提供一个地方让大家缅怀和纪念所有的捐献者。目前陵园正在建设中,“这也是一种给予救助的方式。”此外还将建立器官捐献者家庭的相关帮扶机制,目前已经在制定相关细则。
“一个伤病患者进入ICU抢救,每天花费可能几千上万元。捐献者为了挽救别人的生命捐献了器官,相关组织和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减轻他的负担。”梁云生说。
此外另一个概念“脑死亡”,医务工作者更应该客观且负责任地向家属解释。对于器官移植来说,捐献者进入“脑死亡”状态是进行器官移植的最佳时机。
“脑死亡”病人,是指对于临床上虽有心跳但无自主呼吸,脑功能已经永久性丧失,最终必致死亡的病人。目前中国并没有立法确定“脑死亡标准”,医生在判定时较为谨慎。一些捐献者等到确定为脑死亡时,器官却因衰竭而无法使用。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李超介绍,近十年来由于医学技术的进步,当一个人脑死亡时,可借助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理功能长达两个星期。但一旦撤除这些辅助设施,他就无法自行呼吸,心跳也会随着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脑细胞发生死亡之外,身体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组织依旧是健康的。
梁云生说,对于“脑死亡”概念,在医务工作者的客观解释下,家属一般都能了解和接受。
扫描
全国
●现阶段我国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仅约0.6/100万人口,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截至2014年12月2日,全国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2948例,累计捐献器官7822个。其中2014年的捐献量超过1500例,超过前4年的总量。
云南
●截至去年底,全省共236人通过报名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全省共完成了44例器官移植手术。
●目前云南省共有5家具有器官移植相关资质的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
关注
同意捐献器官不会影响抢救
“一旦同意捐献器官,医院抢救时会不会不尽力?”这可能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梁云生对此解释说,捐献不是抢救的结果,“医务人员在抢救的整个过程中是不考虑患者是否同意捐献。”他强调,只有在抢救无效,救治也无法回天的时候,才会谈及捐献。
“而且,一个生命是否真的无力回天,需要通过科学手段确定。”梁云生以脑死亡举例说,患者如果出现脑死亡,需要通过心电图机等多种仪器设备检查,做出脑死亡判断的医生需要取得相关资质,“不是哪个医生个人就能做出判断。所以市民真的不用担心同意捐献会影响到抢救。”
器官公平分配不会人为干预
2013年8月,《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公布,全国165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公立医院,将开展公民自愿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
对于每一例捐献器官,医院必须让其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依据等待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等待时间、地理位置等客观条件排序,由计算机将其分配给最合理、最适宜的移植者。
“系统设置了多种条件,比如匹配度、时限要求等。一个心脏取下来,需要在6小时内移植。”梁云生说,系统将按照各种条件公平分配,人为不能干预,值得公民信赖。
器官捐献全流程
1志愿者登记
公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市区红十字会、有资质的医院以及中国红十字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电话:、中国器官捐献网网址:)
2签订文件
当器官捐献志愿者成为潜在捐献人后,OPO负责组织医学专家对捐献者进行医学评估,与家属签订合法文件。
3录入系统
相关信息录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并由该系统按照等待者病情严重程度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动分配。
4器官移植
获取保存器官后,OPO必须严格按照该共享系统的分配结果,把器官运送到移植等待者的所在医院。
5遗体处理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捐献者的尊严,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当恢复遗体原貌。
6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上,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组织开展悼念活动。
7人道救助
器官捐献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委托代理人可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提交困难救助申请。办公室对其家庭贫困情况评估核定后,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OPO联盟
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2014年3月在广州正式成立。OPO联盟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指导,隶属于中国医院协会。
OPO联盟由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有志于投身器官捐献事业的单位或组织共同构成。OPO组织由人体器官移植外科医师、神经内外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及护士等组成。(统筹:李玉毕记者朱兰魏文青王浩然)